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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招聘的十大“行规” 不可违反!

2019-10-10 10: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10| 评论: 0

摘要: 小编根据历年行业情况和用户经常出现的诸多问题整合总结出了证书招聘十大“行规”,希望能够给大家参考,保证大家不再触犯有关的问题!
证书招聘十大“行规”
 
  1、求职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求职,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异地招聘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 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
 
  3、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招聘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招聘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招聘。
 
  4、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招聘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除证书招聘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招聘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求职者招聘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 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求职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求职费用)的剩余款项。
 
  8、转注与注册:初始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而已注册证书的持证人对证书招聘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招聘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招聘费用,(ps:新考出初始证,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9、注册问题:由于证书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企业方有权索回之前支付给持证人的订金,拒绝支付协议商定的求职费用。
 
  10、约满退证: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小编根据历年行业情况和用户经常出现的诸多问题整合总结,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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