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40个公开。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为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透明化,明确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5个交易领域的具体公开事项,具体内容是什么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的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40个具体公开事项。 内容概括如下: 1、全合规:所有要求公开的信息和时限均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要求执行; 2、全过程:从交易项目审批核准直到合同履行及变更,全过程都覆盖; 3、全透明:公开对象均是全社会,没有特定主体; 4、全主动:公开方式都是主动公开,无需申请;有公开时限的按时限执行,无公开时限的及时公开; 5、全覆盖:公开渠道和载体除了招投标常用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信用中国外,还有政府采购信息特有的媒介,如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政杂志》,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特有的媒介如中国土地市场网或者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产权交易特有的产权交易机构网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