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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八大员”职业培训试点 统一发放合格证!

2020-6-8 11:39| 发布者: 秋秋秋| 查看: 578| 评论: 0

摘要: 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启动开展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13家单位作为首批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 ...
    

    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启动开展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13家单位作为首批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

    开展试点工作时间:6月中旬至12月下旬

    培训岗位:培训岗位包括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13个岗位。

    颁证管理:试点单位向培训测试合格人员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测试合格人员通过系统自行打印自动生成的培训合格电子证书,证书可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文件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建人教发〔2020〕130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精神,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启动开展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由企业、行业组织、专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培训、测试、颁证,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方式,建立管理规范、信息共享、诚信透明的培训管理体系,为我省全面推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打下基础。

    二、试点单位

    经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遴选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3家单位(附件1)作为首批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业务培训(6月上旬)。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试点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培训的组织、测试、动态监管环节的工作流程及管理等业务。

    (二)开展试点工作(6月中旬至12月下旬)。试点单位按照属地化和“谁培训、谁测试、谁颁证、谁负责”的原则,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参考《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测试颁证试点实施细则》(附件2),自主开展培训、测试、颁证。

    (三)总结试点经验(12月下旬)。管理部门、试点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范本,为全面推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指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二)试点单位要高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负责承办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测试颁证具体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质量的动态管理、测试颁证的服务管理等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问题,为我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8-85450693(省建岗培注册中心)028-85536882(厅人教处)

    工作邮箱:scgp2006@163.com

    附件:1.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名单

    2.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2

    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为组织开展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管理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其中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4年以上。

    5.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4年以上,可报名参加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培训。

    (二)培训岗位。培训岗位包括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13个岗位,其他岗位,根据住建部推出相关职业标准后在作增加。试点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部分或全部岗位开展培训。

    (二)培训内容。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和住建部组织编写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规定的内容开展培训,有新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从其规定。培训应使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符合专业培训大纲要求的培训教材。

    (三)培训方式及学时。培训可采用现场面授和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其中,集中面授时间最短不少于3天24学时。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不能参加测试。

    (四)培训管理。试点单位须在培训开班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时间、地点、岗位、参训人员、师资等情况录入培训管理系统,如有变化,最迟在开班前1个工作日进行调整。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考勤管理,录制课程视频,拍摄课堂照片等作为培训资料留存备查。

    二、测试管理

    (一)测试申请。试点单位在培训结束后通过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全部参训人员培训结果并提交测试申请(包括测试地点、时间、人员、岗位等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申请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

    (二)测试方式。试点单位登录培训管理系统抽取试题。测试实行闭卷机考方式,测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三)测试纪律。试点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无纸化考试考场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并将测试人员签到表、场景视频、照片等资料留存备查。

    (四)成绩确认。试点单位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测试成绩上传至培训管理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最终成绩。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颁证管理

    试点单位向培训测试合格人员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测试合格人员通过系统自行打印自动生成的培训合格电子证书,证书可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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