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杭州市住建委发布《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工地实名制采取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二维码扫码每天进、出场不少于二次。同事也将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对象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施工现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对现场人员实行每天进、出场不少于二次扫码考勤的管理。 3、项目经理考勤时间不得少于每月施工天数的80%。 4、实行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制度。 对排名前5%的项目所对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予以全市通报,信用加分。 对排名末5%的项目所对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予以全市通报,信用扣分。 5、对连续两个月或一个自然年内三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50%的项目,取消其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资格。 6、存在下列行为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 未及时对接、传送实名制信息; 考勤信息不真实; 项目实名制人员库信息未及时维护; 工程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不配合做好项目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各地落实“实名制” 2019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有哪些消息? 陕西:实名制费用列入措施费 2019年11月22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发布我省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决定把落实实名制管理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中计取。 通知明确,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原来的3.8%调整为4%;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原来的3%调整为3.2%。 通知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江苏:不得克扣或拖欠! 2019年11月21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明确规定: 一、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单位将提高缴存合同保证金金额。 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不得以应收工程款未到账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三、建筑工人工资和工程款项应当实行分账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工资专用账户。 四、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用工不满1个月的临时用工,应当在用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资。 广州:实名制不到位直接“拉黑”! 2020年3月3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其中指出: 1、施工企业发生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工程款引发群体事件,且未按规定建立建筑施工实名制信息登记档案或档案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按相关规定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 2、实名制范围: 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和材料员、劳务员; 作业工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 3、在办法实施前已开工的项目,应当在开通“建筑施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后及时补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上海:工地宿舍也要纳入实名制 2020年1月17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调整建筑工地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和核查方式的通知》,建筑工地宿舍地址及房屋编码也要录入“实名制登记系统”,并开展实地核查,对配合不力的予以处理,且增加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作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功能。 增加建筑工地宿舍地址及编码采集; 增加专业和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功能; 加强信息共享和核对检查。 江西:不落实实名制,一律停工整改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9年底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江西要求,2019年12月底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将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2020年春节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社厅将对各地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实名制覆盖率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将直接计入对当地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成绩。 江西提出,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将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费用按规定列支于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中,并按要求将人工费按比例逐月拨到工资专用账户。 宁夏:农民工工资线上监管 宁夏推行“制度+科技+管理”信息化模式,依托宁夏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与监管平台,加大对施工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将欠薪群体性上访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一并按照失信惩戒最高等级进行扣分处理,直至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支付工程款,凡工程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现对《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征求修改意见,请各相关单位提出相关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于4月7日下班前纸质反馈,或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龚甲强 联系电话:88859950 电子邮箱:1737317628@QQ.com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