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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不看后悔!

2019-12-25 13:37| 发布者: lmh| 查看: 343| 评论: 0

摘要: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不看后悔!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吗?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不看后悔!有的时候,公司或者企业运营出现问题则会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前提是与劳动者协商好,但是公司必须要给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定的补偿,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下面小编带你了解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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