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筑闻网 首页 建筑资讯 资质职称 查看内容

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9-9-26 00:00| 发布者: fengpintech| 查看: 319| 评论: 0

摘要: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 ...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建筑企业资质条件管理和信息入库工作,做好企业取得资质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企业(市政、照明资质除外),按不少于总量的5%进行核查。
    二、核查时间  

从即日起,各企业对照核查内容及资质等级标准进行自查,2019年11月市建设局组织开展核查。

三、核查内容

企业资质情况主要核查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和标准要求的厂房)、主要人员情况、企业办公场所、工程技术装备等情况。其中,具有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核查其第一项施工总承包资质;仅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核查其第一项专业承包资质;仅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直接核查该资质。

四、核查结论

核查内容达到核查标准的,该项评价结果为合格;未达到核查标准或未按相关要求参加核查、拒不配合的以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该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并进行通报。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将予以限期整改,到期后由核查组重新核定,如经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办理资质新申请、升级、增项等业务。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核查随机抽取核查企业,由企业按照“核查材料清单”准备资料报送邯郸市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处进行核查。

  (二)企业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核查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企业要抓紧完善资质审批管理系统企业数据库相关内容,做好网上核查准备。

(三)核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公正执法。现场检查的时间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领波  电话:0310-3022133、0310-3122914

鲜花
鲜花
握手
握手
雷人
雷人
路过
路过
鸡蛋
鸡蛋
返回顶部